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推动建造方式变革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、减少施工污染、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,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、工业化深度融合、培育新产业新动能、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举措。
2015年12月,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之后,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建筑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明确了具体要求,为贯彻要求,从2016年底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中力量,深入调研,广泛了解情况,向省政府提交了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的请示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
解读一:积极培育市场主体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,采用“引培”的方式,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。
解读二:扩大应用范围。各地要制定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。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,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。
解读三:完善标准体系。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、生产、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。
解读四: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度。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。明确建设、设计、生产、运输、施工等环节的主要责任和监管措施。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质量、安全、施工管理、监理等主要岗位和吊装、运输和部品部件安装等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。以预制芯片等信息化手段为抓手,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