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按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报价的投标文件,能否作为无效标处理?
作无效标处理。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、专用合同条款、技术标准和要求(也称技术规范)、招标图纸等,是一个有机的整体,这些文件是工程量清单各子项工程的报价条件。也就是说,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子项的合同内容、工序、适用的国家规范、建材质量标准和性能要求、工程质量标准和性能指标、质量管理(包括试验样品取样位置和数量)、计量方法和支付价号等,都应在上述文件中有相应的明确表述。
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格式是极其重要的投标报价文件,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(算术错误和漏项不属于这种情况)。投标人如果不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报价格,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。